简化借款和报账程序的规定(此件为准2017年5月15日)

发布时间:2017-05-15 10:17:25

关于简化财务借款和报账程序的通知

 

院属各单位:

为了改进工作作风,减少工作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,在不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前提下,结合学院实际,财务处对现有的工作借款和报账流程及审批环节进行梳理整合,通知如下:

一、在预算范围内的经费项目(不含设备等硬件购置项目),报账按下列程序办理:项目经手人签名——系部领导签名——会计人员审核签名——出纳复核报账转账。

二、科研教研经费报账,按下列程序办理:项目经手人签名——项目负责人签名——会计人员审核签名——出纳复核报账。

三、设备等硬件购置项目的经费报账,按下列程序办理:项目经手人签名——系部领导签名——会计人员审核签名——财务处负责人签名——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签名——出纳复核报账转账。

四、人员工资(指人事部门列表的工资项目)、奖助学金、基建等款项的支付,按下列程序办理:项目经手人签名——部门领导签名——分管院领导签名——会计人员审核签名——财务处长签名——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签名——院长签名(基建项目)——出纳复核报账转账。

五、工作借款(不含冲抵发票借款)按下列程序办理:

10000元(含)以下,项目经手人签名——部门领导签名——财务处长签名——出纳复核

10000---50000(含)元,项目经手人签名——部门领导签名——财务处长签名——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签名——出纳复核

50000元以上借款,项目经手人签名——部门领导签名——财务处长签名——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签名——院长签名——出纳复核

六、以上通知由财务处负责解释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 

 

 

 

财务处

20175